從前讀研究所時,曾去旁聽一門女性主義相關課程。

課堂上,教授播放了一部當時正紅的電影《慾望城市 2》。

印象最深的一幕,大約是來自阿布達比的富商力邀莎曼珊去阿布達比作客,希望透過莎曼珊高超的公關能力,吸引更多美國遊客去他旗下飯店消費。

富商自豪表示:「阿布達比是具有遠景的國際都市,先進繁榮、文化時尚,這是嶄新的中東。」

正如富商所言,四位紐約女郎初到飯店,便為飯店的奢華驚嘆不已,也享受了幾天豪華尊榮、出入有人隨侍的假期;直到莎曼珊在公共場合與男性調情親吻,嚴重牴觸當地法律,不僅遭到警察逮捕,也觸怒了富商,取消所有免費招待,連原本議定的商業會晤也吹了,四人只能灰頭土臉離開飯店。

而在繞去香料市場尋找凱莉的護照時,穿著細肩帶背心與短褲的莎曼珊更因皮包裡的保險套公然散落在地,受到四周的阿拉伯男性群起圍剿。諷刺的是,最後四人必須穿上當地女性傳統服飾 Abaya,將自己遮到只露出一雙眼睛,才順利離開香料市場。

是中東文化歧視女性,還是西方價值歧視中東傳統?

看完影片後,教授請我們各自發表心得。

記得班上多數同學,主要針對中東國家的保守性觀念與女性必須蒙面覆體的性別歧視議題進行批判討論。

我們發言時,教授只是聆聽並未出聲干預,直到眾人發表結束,教授忽然冒出一句:「所以你們多數人其實是站在西方文化的角度去看待中東文化,這是否也是一種殖民思想與文化歧視呢?」

我們瞬間沉默。

教授解釋:在強調身體自主與性自主的四位紐約女郎眼裡,穿著黑色 Abaya 的中東女性像是沒有話語權也沒有自我的男性附庸;然而對從小在這種思想環境下成長的中東婦女而言,這些東西已經是她們生活習俗的一部份,她們的祖母、母親、姊妹代代皆是如此,這些婦女的自我認同未必如外國人所想的充滿束縛、值得同情,或許她們也自傲於本國文化、認同這樣的思想價值。

況且,當我們以西方文化的角度去看待中東文化,認為中東文化過於保守壓抑、歧視女性,在某種程度上我們也流於文化歧視,也就是把西方文化當成「文明標準」,不符合這些標準的民族、國家,就被視為不文明、不開化,這不僅是一種文化霸權主義,也顯示我們的思想多少受到西方文化殖民,作為研究者必須非常小心。

後來來到中東工作,每次在公共場所看到這些穿著 Abaya 的婦女,我都會想起教授這番話,時時告誡自己不要以批判眼光去看待當地人的文化傳統。

直到最近一趟航班,我遇到一位 Emirati(註一)組員穆罕默德。

不做勞力活,或者薪水加倍的 UAE 公民

在公司服務屆滿兩年,這是我第一次與 Emirati 飛,身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的公民還是男性,竟然選擇當空服員,不僅是我,其他外國組員也很驚訝。

因為,UAE 公民普遍享有良好的社會福利與優渥薪水,當地人超過九成以上是白領階級,至於其它比較辛苦,需要技術與體力勞動的工作,主要聘僱外籍勞工,其中又以印度與菲律賓勞工佔大多數。(觀光客可能不會發覺,但我們這些在中東生活的外國人很清楚,這座表面富裕宛如度假天堂的國際都市,全靠這些低廉的外籍勞工頂著四五十度的熾陽高溫,一磚一瓦建立而成。)

中東航空也是如此,受宗教文化影響,Emirati 女性不可能從事空服員這份職業,因此中東航空只能在世界各地招募空服員,為國際旅客服務。當然,若有 Emirati 想應徵空服員,只要符合條件,公司也不會拒絕,Emirati 的薪水甚至比我們這些外籍員工多出兩倍左右,保險福利更是不在話下。

自然,我們這些外國組員平時少有機會接觸當地居民,穆罕默德恰好又是健談的人,當他提到自己有個波蘭女友,打算過一兩年就結婚時,我們好奇向他詢問 UAE 政府針對國民與外籍人士的通婚政策。

我們大抵知道,外國女性嫁給絕大多數中東國家的穆斯林丈夫,必須放棄原本的宗教信仰改入伊斯蘭教,禁食豬肉禁酒(其實這裡一堆阿拉伯人都狂喝酒),一日祈禱五次,齋戒月也要一起齋戒(懷孕生病除外),未來小孩出生後同樣必須成為穆斯林。

穆罕默德說:「我的母親就是英國人。基本上,信仰部分看夫妻雙方共識,如果穆斯林丈夫比較開明,外國妻子依然可以保有原本的宗教信仰。可是,外國妻子若想拿到 UAE 護照或享有公民福利,必須簽署一份放棄原有宗教,成為穆斯林的同意書,假如不肯簽署這份同意書並繳給政府,即便跟穆斯林丈夫結婚多年,也無法成為 UAE 公民(註二)。」

男女有別的法律規定,引發跨國組員激辯

另一位來自愛沙尼亞的男組員安德烈好奇問道:「那 UAE 女性嫁給外籍丈夫的話,丈夫也能成為 UAE 公民嗎?」

穆罕默德說:「不。本地女性嫁給外國人的話,她會喪失所有 UAE 公民權,她的丈夫也無法拿到護照或成為公民,小孩則要滿 18 歲後才能向 UAE 政府申請成為公民。」

安德烈說:「你們的法律對女性也太不公平了吧?男人可以娶外國女人,他的配偶與小孩也能享有公民權,可女人嫁給外國人就要放棄自己本國的公民權,太沒道理了。」

穆罕默德辯道:「哪裡不公平了?很公平啊。你想想,這世上絕大部分國家的人是從父姓還是從母姓?就算是本國女性,她嫁給外國人,不僅要冠夫姓,小孩也要從父姓,既然是外國人,當然不能享有我們的公民權。」

安德烈皺眉:「你這樣比不對,雖然大部分的人都從父姓,可是到了現在,多數國家的人對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並沒有太多意見,有些人的姓氏甚至結合父姓與母姓,而且這對他們的公民權不會有任何影響。」

安德烈看著穆罕默德:「你會說這樣是公平的,表示你認同這樣的想法。」

我大概懂得安德烈隱略的背後含意。

在我們看來,穆罕默德的母親是英國人,有混血兒身份的他,在文化思想方面應該不致像雙親都是阿拉伯人的 Emirati 那樣傳統,且穆罕默德口口聲聲說,他不是保守型的 Emirati,以後波蘭女友跟他結婚,他也不會強迫對方改信伊斯蘭教。

可當安德烈質疑 UAE 法律對男女的不公,穆罕默德卻不覺得有絲毫不對,反而認為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是父權社會,維護男性權益是理所當然的事,並非只有 UAE 如此。

尊重,但未必需要認同──文化巴別塔的現實

就在這一刻,我深切感受到,我們生長的國家與社會環境,對於一個人的自我及文化認同有多深遠的影響。

每每與這些來自不同國家的同事與乘客聊天,很多時候我都能感受到彼此存在的文化差異與深淺不一的思想鴻溝──尤其面對外來事物的思維,與對異己的接受度。

我依然同意過去那位教授的說法,面對不同文化傳統,我們不應帶有任何歧視與成見。但我也發現,電影終歸是電影,理論崇高而理想,實際生活其中又是另外一回事。我自問能做到入境隨俗、尊重當地文化,可「尊重文化」與「認同文化」實在是兩回事,單以「兩性平權」這項議題而論,我從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便讓我難以認同中東國家父權至上的社會文化。

不由感嘆,許多時候,國與國、民族與民族間的對立與衝突,或許也就源於這座巨大的文化巴別塔。然而人在異鄉,文化衝突在所難免,唯有勉勵自己盡力做到理性、尊重與理解,並期盼對方也有同樣的素養。

註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的公民稱為 Emirati。
註二:按 UAE 法律,外籍人士若想申請成為 UAE 公民,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在 UAE 合法居留滿 30 年以上。若為阿曼、卡達、巴林等阿拉伯國家公民,僅須合法居留滿 7 年以上。
2. 擁有正當工作。
3. 維持良好名聲。
4. 通曉阿拉伯語。
5. 無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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