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atthew Smith
譯:Wendy Chang

Matthew Smith是Fortify Rights的共同創始人兼執行長,Fortify Rights是一家總部設在東南亞的非營利性人權組織,致力於防止和糾正侵犯人權的行為。

上週,美國國務卿提勒森(Rex Tillerson)說:「我們不能再袖手旁觀,對於緬甸軍方襲擊羅興亞穆斯林平民的行為,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提勒森的話絕對沒有錯,而且他不斷要大家採取動作。我們可以先從了解緬甸的狀況開始,這個國家可能正犯下「最嚴重的罪行」:種族滅絕。

種族滅絕包含了意圖摧毀一個族群的實際行為,或是使某部分的人滅絕,只因為其種族地位、信仰、種族或國籍。犯罪行為包含謀殺、導致嚴重的身體或心理傷害、以及產生了足以葬送生命的條件。

大約三年前,我和同事將在若開邦西部侵犯人權的證據提供給耶魯法學院的小組,資料搜集了好幾年,文件包含了目擊者和暴力犯罪倖存者的深入證詞、照片以及政府內部文件。

我們當時的問題是:若開邦發生的算是種族滅絕事件嗎?

幾乎沒有人注意到,緬甸這些無國籍的羅興亞穆斯林少數民族,數十年來一直面臨暴行。自2012年以來,緬甸政府在若開邦八個鄉鎮,將十二萬多名羅興亞人拘禁在幾十個設備不完善的拘留營中,無論男女老少,其中數十萬人被迫流亡,甚至有許多人死於人口販子手中。我們目睹了緬甸政府當局和公民對於羅興亞人的零星屠殺以及令人愈來愈震驚的暴力與歧視模式。

我們原本以為由James Silk教授帶領的耶魯大學團隊,只會定調這是嚴重的國際犯罪,而不是種族滅絕。

 

但我們錯了。

2015年,該團隊發表了法律分析,表示他們發現「有力證據」,顯示構成若開邦羅興亞平民滅絕種族罪的基本要素似乎已經備齊。從那時起,情況每下愈況。

去年十月,羅興亞武裝份子在合力攻擊中殺死了九名警察,引發可怕的軍事鎮壓。緬甸軍隊襲擊了數十個羅興亞村莊,殺害手無寸鐵的平民、強姦婦女和女孩,並逮捕了所有的男人與男孩,超過九萬名羅興亞人逃亡到孟加拉。

當時我和Fortify Rights的同事訪問了超過180名的目擊者與倖存者,一個個劫後餘生的人訴說所遭遇的暴行,讓我們最震驚的是攻擊非常具系統性。不同軍營的士兵在不同地點,以類似的方式犯下類似的侵犯行為,顯示這並非是一般流氓士兵的暴力行為,或是自發性的隨機犯罪,而是對平民有系統的攻擊。

不只如此,國家安全部隊似乎有意要全面令羅興亞族群滅絕。

羅興亞人:緬甸被遺忘的穆斯林(James Nachtwey)

今年八月若開羅興亞救世軍( 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ARSA)讓狀況讓雪上加霜:他們襲擊了北若開邦的三十個警察局、一個軍事基地,造成十二名政府官員死亡。

8月25日攻擊後沒幾天,我前往緬甸和孟加拉國界的納夫河沿岸,進入難民營、樹木叢生的飛地和羅興亞人避難的村莊,與來自三十一個村莊的五十多名倖存者交談。

穆罕默德・拉菲克(Mohammed Rafiq)說:「大家全身幾乎都中槍,胸部、肚子、腿、頭都是。」他邊回想邊顫抖著告訴我,士兵們聚集成一大群,在當地河岸上開火。「他們把燃料倒在屍體上,接著燒毀。」他來自Mawandaw鎮Min Gyi村(也被稱為Tula Toli)。

同村的其他多名倖存者也描述了犯罪份子如何割喉、強姦婦女,並燒毀包括嬰兒在內的成「堆」受害者。目擊者估計光在該村莊就有數百人死亡。

許多來自其他地方的目擊者也描述了類似的暴行。士兵們使用火箭推進榴彈將若開邦北部三個羅興亞鄉鎮夷為平地。

煙霧籠罩納夫河上地平線的同時,飢腸轆轆、疲憊不堪的受害家庭到孟加拉尋求庇護,數量創下紀錄。

短短三個星期,超過五十萬的羅興亞人越過邊界,這是自盧安達種族滅絕事件以來移動最快速的難民潮。仍有成千上萬的人每天在湧入,估計後續人數將持續成長,因為緬甸政府幾乎阻止了所有救援物資運抵若開邦北部的受災地區。

犯罪者最後是否成功並不重要,盧安達的圖西人和波士尼亞的斯雷布雷尼察穆斯林最終並沒有完全滅絕,但這不代表他們不是種族滅絕的受害者。重點是,有人意圖要滅絕一個族群並且實際執行,而以緬甸現在的狀況來看,種族滅絕的意圖顯而易見。

「意圖」摧毀一個族群不能和促使他這樣做的「動機」混為一談,雖然說有的犯罪者只想強迫自己把若開邦的羅興亞人清除——意即「種族清洗」——但他們能透過種族滅絕來達到目標,這正是現在發生的狀況。

ARSA領導者手上其實也沾滿鮮血,許多部隊成員殺害羅興亞平民,因為懷疑他們是緬甸政府的線人,而且如果你不加入部隊,就會經常收到要被斬首的威脅。

無論攻擊的規模如何,若ARSA再次行動,幾乎可能會引發緬甸國家安全部隊更多的暴行。

國務卿提勒森和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應該緊急對聯合國安理會成員國——特別是中國——施加前所未有的壓力,將緬甸的局勢轉交由國際刑事法院處理,畢竟國際刑事法院的設立目的即為調查、審判,和定罪犯下暴力罪的人。

© 2017 Time Inc.版權所有。經Time Inc.授權翻譯並出版,嚴禁未經書面授權的任何形式與語言版本轉載。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朱家儀

 

文章來源: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timefortune/82763?fbclid=IwAR0bmVFrQYwTbBb8-3mIDGG3wQhg8HVZnz_kzRSMnEhNDHV-JuRtQPFs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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